修改议论文

时间:2024-08-27 15:10:34
修改议论文

修改议论文

在各领域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论文吧,论文是我们对某个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的文章。你写论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修改议论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修改议论文1

喜欢和爱是近义词么?不是,喜欢一朵花会把它摘下来,爱一朵花却会为它浇水。

——题记

爱是什么?爱可以是玛格丽特为了不影响阿尔芒而选择的孤独终老,爱也可以是妲己的“一心为纣王”却是使他一步步堕入深渊,爱,可以成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同样是爱,却有着完全不同的意义,最令我赞赏的,是前者的爱,那是一种无私的爱,博大的爱,那是珍爱。

何谓珍爱?珍爱就像春日里的阳光,淙淙的溪水,看似不留痕迹,却那却那么真实的交融在我们的生活里,就像茶花女玛格丽特,那么深深的爱着阿尔芒,到最后却依然选择放弃,与其长相厮守的在一起,不如选择就此放手,与其处处留下爱与痛的痕迹,不如独自承起无边的?牛?喟蝗缦嗤旮窭鎏兀?米约旱姆绞剑?浒?乓环莅?椋?浒?抛约喊?娜?……

传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那便是珍爱吧,宛若清风走过只掀起涟漪,宛若细水无声只留下情意,不必山盟海誓,不必刻骨铭心,若爱,千万不要修改他的行程,若爱,请化作一缕清风细雨。

珍爱是一种奉献吧,就让我们站在人生的岔路口中,看着我们爱的人越走越远,流着泪也要祝福,再难过也要微笑,为爱撑起一片明朗的天

【批改评语】这篇议论文“珍爱不留痕”,运用比喻开门见山提出了“珍爱是一种奉献吧,就让我们站在人生的岔路口中,看着我们爱的人越走越远”的观点,总分得当。层次分明。

修改议论文2

一直以来,在中国的影视界,影视作品是否应完全忠于剧本是一个充满争议的话题。导演和演员认为,剧本只是一个纲,他们可以根据剧本进行合理的想象、演绎和自由的发挥。而剧作家则认为,导演和演员不经过编剧本人同意,对剧本的情节和台词进行改变,不仅是对自己着作权的侵害,是对自己辛苦劳动的不尊重,而且很有可能违背了作者的原意。

20xx年上映的热播历史大剧《楚汉传奇》在各大卫视播出后争议不断。在渲染秦始皇焚书坑儒的一场戏之中,儒生们集体朗读三字经,因其违背历史常识,遭到了不少网友的吐槽和诟病:《三字经》成书于宋朝之后,秦汉时期的人物怎么可能朗读此书呢?当网友们开足马力炮轰编剧不够专业时,编剧站了出来,在网上晒出了原剧本。人们这才惊讶地发现:原剧本中并没有儒生朗读《三字经》的情节,这个情节是导演根据自己的理解临时加上去的。而导演在细化这场戏的时候,并没有征求编剧的意见,也没有请示相关的专家,于是闹出了这样的笑话。

在我们的邻国韩国,导演擅自修改剧本的事情是绝对不允许发生的。编剧甚至有权力和导演一起参与选角,这就使演员的气质和角色的气质更好地契合在一起。这就保证了《大长今》这样的历史题材电视剧没有史学常识上的错误。但是,也正因为要充分尊重编剧的原意,导演缺乏足够的创作空间,无权修改台词,韩国的电视剧总是拍的非常细腻,情节冗长而拖沓,画面的艺术表现力略显单薄和不足。

所以,无论是导演和演员根据拍摄或演绎的需要修改剧本,还是编剧才有权力修改剧本,这两种做法中,单纯的任意一种都不能使一部电视剧尽善尽美。一部好的影视作品,只有编剧、导演、演员共同商议,共同参与,才能让这部影视作品在真、善、美各个层面趋于完美。

世事如棋,人生如剧。如果把我们的社会生活看做是一幕大剧,那么剧本就是我们的社会规则。简而言之,世间的社会规则有三类:情、理、法,但最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的就是法律、法规。所以,我们的人大代表和行政法规的制定者实际上就是社会这幕大剧剧本的编写者,由他们负责从社会现象中抽取出情和理,形成强制性的法律来对人们的行为进行约束。而我们的行政者和社会主义公民,正是这幕大戏中的导演和演员:行政者像导演一样,追求的是更好的执行效果;公民像演员一样,希望能在规则的约束下更好地演绎好自己的社会角色。既然剧本的修改需要由导演、编剧和演员来共同完成,那么社会规则这个大剧本的修改,也必须由立法者、执政者和社会主义公民共同参与,才能保证我们的法律更加完备、更加健全,执行效果才会更好。

而在当今的中国,法律的制定和完善,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以“是否应该体罚学生”为例,教育专家、法律专家和人大代表作为法律的制定者,多坚持自己的教育价值理念,主张循循善诱的教育方式,不主张体罚学生,因此把“教育工作者不允许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写入了法律;而在执行的层面上,孩子的天性中都有不符合社会规则的一面,有时候孩子的认知能力有限,没有暴力威慑作为后盾,单独讲道理,教育的效果往往大打折扣。而一旦进行体罚,教育工作者们就极为容易触及到法律的边缘。这样一来,法律难以约束执行,执行往往不依法律,一旦法律作为显性的社会规则不起作用,那么隐性的潜规则便会甚嚣尘上。

我们再来看看,同样是面对“孩子应不应该面临体罚的问题”,英国人是怎么解决的呢?和中国的专家学者一样,英国的教育专家们最初也坚决主张不实行体罚;可是很快就发现既有的教育理念执行不下去。于是,议员、教育领域和法律领域的专家和学者,以及来自教学一线的校长和老师们坐在一起,共同探讨有效解决问题的方式:他们对体罚进行了更加严格的限制,制定了更加细致的实施细则,比如,工作不满三年的教师没有权利对学生进行体罚;对学生进行体罚的工具的长度、宽度、材料等等都有严格的限定;每次对学生体罚之前都要通知家长和校长批准。这样一来,既忠于了法律这个社会生活的“剧本”,贯彻了正确的教育理念和价值追求,又使社会成员作为“导演和演员”在执行的层面起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较为有效地约束了孩子不符合社会规则的天性。

英国人解决问题的思路对我国具有宝贵的`借鉴意义。一个现代民主国家,社会规则这个“剧本”的修改,一定不是作为“编剧”的专家学者、法律制定者或者作为“导演”的政策执行者单独就能够说了算的,一定是“编剧”“导演”和“演员”共同协商的结果,这样制定出来的政策才能既符合价值追求,又具有实际效果,充分照顾到各方的利益,使我们的社会生活这幕剧更加丰富多彩,更有时代气息。

修改议论文3

一小伙子因无颜见父母就PS一张存单,对此众说纷纭。在我看来,其心可悯,其行可悲。

何谓“悯其心”?

我们不妨来咬文嚼字一番。“悯”者,心旁开一怜悯之门、人文之门也;“心”者,无颜见父母也。这样看来,“悯其心”是怜悯其无颜见父母的心态。他为什么会无颜见父母呢?一个大小伙子,在外一年才存300元钱,确实无颜见江东父老啊,更不用说是见在家苦苦守候一年之久的父母了。从“颜面”这点上来讲,小伙子的做法值得怜悯。

何谓“悲其行”?

首先,这是一种欺骗父母的行为;当母亲欢天喜地去银行取钱时,可曾想到银行职员那看贼一样的目光?可曾想到会和警察对簿公堂?满天欢喜之心瞬间化为无地自容之情,伤害何其深也!其次,这是一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小伙子或许没想到,其PS存款单的行为,即使不露馅也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一露馅即可能面临着法律法规的制裁。再次,想“衣锦还乡”而不得;假的终归是假的,就算父母没有去取款,囊中羞涩却是不争的事实;大过年的,人来客往,“毛爷爷”没有几张的你“锦”从何来?一旦东窗事发,即沦为笑柄,岂不悲乎!

当然,小伙子无颜见父母还有着深层的文化心理。项羽说:“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谁知之者?”自古以来衣锦还乡的观念就深深地烙进了我们的血液中。

在衣锦还乡的心理下,我们见到各式各样的“PS”,有招租男女朋友应付父母的,有租车回家说是自己的来应付七大姑八大姨的,有回乡一掷千金表示其在为混得很好的……这一切都无可厚非;然而,此类行为均有一条底线:不可触犯法律法规。很不幸的是,小伙子触犯了。故从心理层面我们对其表示怜悯,从行为方面却认为其很可悲。

那么,除了“悯”与“悲”,之外,我们从小伙子身上还可以看到什么?

如果小伙子收入还可以,却是一个“月光族”,那其应该学会规划;如果是技术不过关导致几乎没有收入,那他应该加强技术钻研,以待来年奋发;如果是单位嫉贤妒能,使其闲置,就应该想办法跳槽,到合适的地方发展……无论是哪种情况,他都不应该去PS存款单,因为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感谢小伙子,他给我上了生动而深刻的一课,让我深深懂得:无论有着怎样的愿望,哪怕这个愿望的初衷带着善意,都不可以通过逾越法律的底线去实现!

修改议论文4

感觉我已经很久沒有写过了,想到上一次写应当還是在今年高考的考试场上,嗯,估算就是我所作的最终一篇议论文,最终都是写别的的种类,学神都没有写过议论文。刚刚有一个盆友发来来手机微信,要我给他改动一篇议论文,哪个是他小孩写的一篇文章,短短600字,但是发送给老师2次,老师都不满意,一直感觉论点和论据有非常大的差别。随后要我给他改动一下,润色一下发送给老师看一下。

实际上看见哪个小孩的文采還是非常棒的,因为它应用了这些例证,都是相对来说较为新鮮的事例,而不是像大家当初写议论文的情况下,这些事例大部分都是被用烂了的,基本上没什么创意。之前的情况下因为我在家里叫我妹妹写议论文,但是他便是那类与生俱来讨厌发表文章的,他宁可用那样的時间去做几道奥数题,也不愿意在这儿去写这些干巴巴的文本,由于她感觉很无聊,确实没什么可写的。以后因为我刚开始都能换位思考一下,或许你自己喜爱的东西,他人不一定会喜爱把自己觉得好的东西强加给他人,他人却不一定也会感觉幸福快乐。使我们写议论文的情况下也是那样,最终的论点和论据实际上都必须客观性具体的,而不是自身一个人走完去想什么便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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